南投鼠兔繁殖場二次複查報告
南投鼠兔繁殖場二次複查報告
不會馬上好,但要逐漸好!
案件前題摘要
協會於2012/11所舉發的鼠兔繁殖場事件,經田秋堇立委協助召開記者會將該繁殖場惡劣行徑公佈後,中央主管機關也積極介入給與指導,南投縣檢疫所積極追查並要求改善。
案件詳閱:http://www.loverabbit.org/candy/news_detail.asp?NewsId=848
2012/12/17第二次複查
本次複查由農委會與南投地區動保團體的陪同下進行,之前所列的重大問題(如損壞設備、不合格食盆、飲水器與環等等)已大至獲得改善,畜主也提供了合格獸醫師的醫療證明以及撿診結果(共計約八百多隻)以及診療計畫,農場式管理雖無法如同居家寵物兔一般的照料,但經改善後已大致符合基本的動物福利標準。檢疫所同時也將該案件列為未來農牧場所輔導範例的宣導教材,並將複查結果以正式公函並檢附照片回文給關心本案的各單位。協會日後也將不定時派志工前往探視,確認該繁殖場未來仍持續依照標準流程作業。
協會後記
目前在「特定寵物業管理條例」尚未修法前,民間繁殖鼠兔等小動物販售仍然不需要申請執照,因此不能以強制關閉或停業等方式進行,但即便如此,飼主所管領的動物(含經濟動物)仍須依照動物保護法中的規範,給予適當的生存空間、充足的飲食與適切與醫療。本案為台灣第一次將民間鼠兔繁殖場的現況揭發於世人眼中,將嚴重的繁殖與衛生問題呈現出來,首次以動物保護法中的動物福利觀念針對非犬類的「民間繁殖場」進行要求與改善。並在立委、農委會中央官員以及眾記者的支持下,讓本案可以在缺乏有力法源的前提下,一舉達成強制要求改善的共識並執行之。也感謝防疫所職員們在記者會後,一改過去農牧觀點的思維,進而將小型動物(兔)納入動物福利觀念並設定改善標準與期限,並做為未來相關輔導案例與教案,讓台灣對於動物保護的觀念可以又邁進一步。未來協會也會持續在「特定寵物業管理條例」適用範圍的補足與修訂中更加努力,從源頭做管制,以供各縣市主管機關執法時更有力的法源依據。
案件詳閱:http://www.loverabbit.org/candy/news_detail.asp?NewsId=848
2012/12/17第二次複查
本次複查由農委會與南投地區動保團體的陪同下進行,之前所列的重大問題(如損壞設備、不合格食盆、飲水器與環等等)已大至獲得改善,畜主也提供了合格獸醫師的醫療證明以及撿診結果(共計約八百多隻)以及診療計畫,農場式管理雖無法如同居家寵物兔一般的照料,但經改善後已大致符合基本的動物福利標準。檢疫所同時也將該案件列為未來農牧場所輔導範例的宣導教材,並將複查結果以正式公函並檢附照片回文給關心本案的各單位。協會日後也將不定時派志工前往探視,確認該繁殖場未來仍持續依照標準流程作業。
協會後記
目前在「特定寵物業管理條例」尚未修法前,民間繁殖鼠兔等小動物販售仍然不需要申請執照,因此不能以強制關閉或停業等方式進行,但即便如此,飼主所管領的動物(含經濟動物)仍須依照動物保護法中的規範,給予適當的生存空間、充足的飲食與適切與醫療。本案為台灣第一次將民間鼠兔繁殖場的現況揭發於世人眼中,將嚴重的繁殖與衛生問題呈現出來,首次以動物保護法中的動物福利觀念針對非犬類的「民間繁殖場」進行要求與改善。並在立委、農委會中央官員以及眾記者的支持下,讓本案可以在缺乏有力法源的前提下,一舉達成強制要求改善的共識並執行之。也感謝防疫所職員們在記者會後,一改過去農牧觀點的思維,進而將小型動物(兔)納入動物福利觀念並設定改善標準與期限,並做為未來相關輔導案例與教案,讓台灣對於動物保護的觀念可以又邁進一步。未來協會也會持續在「特定寵物業管理條例」適用範圍的補足與修訂中更加努力,從源頭做管制,以供各縣市主管機關執法時更有力的法源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