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裝潢屋棄養救援通報結案報告

三重裝潢屋棄養救援通報結案報告

法網恢恢疏不漏、峰迴路轉真相白


急難救助案件報到:
今年三月間吳姓小姐(吳○○、f225xxxxxx、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予以遮蔽)寫信到協會客服詢問級難救助事宜,說自己於2012/03/28老公在做裝潢時發現一隻棄兔,請求協會予以協助,愛兔協會值班志工隨即回覆告知後續協助事項以及接送方式。

 

約定接送:
雙方多次協調時間後,確定在2012/4/4下午進行接送事宜,由通報方將兔兔送至愛兔協會進行照顧。2012/4/4下午,吳姓女子委託先生(黃○○、p122xxxxxx、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予以遮蔽)將該兔連同籠子、尿布墊一包一起送至愛兔協會,並由值班志工完成安置與訪談手續。

 


案件分析與突破:
隨後協會志工發現該兔並非棄養兔,而是有實際飼養行為一年以上的兔子,因此再次致電吳小姐○○詢問是否為2012/03/28拾獲,當時吳小姐依然聲稱是當下拾獲,所以志工只好委婉提出相關事證並告知棄養與詐欺等相關刑責,請吳小姐先想清楚後再決定是否堅持該說法。

相關事證(一):訪談紀錄影音檔供三段
相關事證(二):相關證物共兩樣
相關事證(三):電話紀錄共四段

相關事證(四):其它調查事證

真相大白:
隨後吳小姐透過先生表示要帶兔兔回去,志工告知黃先生該兔兔已完成委託與交付手續,不可能再讓當事人將兔子領回去,且棄養與詐欺部分還在等吳小姐的回應,決定是否上報主管機關或提出詐欺訴訟。

 

違法事實

本案經查證幾乎經罪證確鑿且觸犯動物保護法(棄養)以及民事訴訟(詐欺)兩條法律,違反動物保護法棄養部份,將相關事證交由縣市主管機關新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依權責糾舉開罰,有關詐欺部份,將通知案主親洽協會說明,並看其態度決定後續做為。目前案中的白兔將由飼主自行支付一切飼養費用由協會照顧並等待案件確認後執行送養程序。


這不是第一次、也不會是最後一次
救難通報者實際就是棄養人的詐欺案這已不是第一次發生了,無論是過去的林口國小丟兔案、高雄貓追兔、誣賴外勞吃兔案、假救兔騙醫療、假拾獲騙結紮、偷兔謊稱救援等等,這些通通都是非常惡劣的詐欺案件,而且每個案件都要等到被志工揭穿或准被告發了才願意認錯道歉,光是協會在有稽核與追蹤下都可以過濾出這麼多案件,更何況是網路上那些真假難辨又被轉來轉去後由兔友們自行救援的各種急難通報,真不知有多少社會愛心被利用完後,大家還去感謝實際棄養者....


許多案件未經查合(尤其是網路事件)
實際棄養者被誤當救難英雄



不能飼養有管道、可以不用詐騙:
協會目前每個月都舉辦自助送養會,由協會租借人潮多且交通方便地點舉辦,免費提供給有需要的人完成送養,而且現場志工都會盡量協助民眾完成送養,是一個比刊登還要有效的方法。且協會在有餘力且有床位的情況下(此服務兔年期間暫時關閉),是可以接受民眾自付照顧與結紮費用由協會幫忙照顧與送養的,雖然本服務不是隨時有位置(還是以急難救助為主),但這也是一種方式,民眾大可直接說明無法飼養的難處並一起協調時間,不需要用這種詐騙的方式來侵占社會公益資源。


為何協會堅持程序與通報書?
1.落實責任通報、杜絕惡意欺騙
2.不讓協會成為方便棄養的管道
3.讓捐款用在該用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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